[百年榮光·故事]系列文摘南陳北李相約建黨連載 上

1920年2月中旬的一個晚上,北京通往天津坎坷不平的土路上,一輛舊式帶篷騾車緩緩行進。車里坐著兩位乘客。

1920年2月中旬的一個晚上,北京通往天津坎坷不平的土路上,一輛舊式帶篷騾車緩緩行進。車里坐著兩位乘客。一位約30歲,戴一副金絲邊眼鏡,一身皮袍,手提包里裝著賬本,儼然一個年前外出收賬的賬房先生。另一位約40歲,長袍外套著一件棉背心,一頂氈帽低低地壓在頭上,看上去像個土財主。但這兩位并不是普通乘客,他們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中國思想界的兩個領軍人物:李大釗和陳獨秀。

時人曾這樣形容這兩位風云人物:北大紅樓兩巨人,紛傳北李與南陳,孤松獨秀如椽筆,日月雙懸照古今。北李南陳,兩大星辰;茫茫黑夜,吾輩仰辰。

但這兩位思想文化名流此次出行,如此的裝扮,卻是為了掩護陳獨秀安全離京。

“思想界的明星”

事情起于陳獨秀被捕。

1919年6月9日,在五四運動高潮階段,陳獨秀起草了《北京市民宣言》,提出包括取消兩次對日簽約在內(nèi)的五項要求。宣言表示:“倘政府不顧和平,不完全聽從市民之希望,我等學生、商人、勞工、軍人等,惟有直接行動,以圖根本之改造。”宣言印成傳單,群眾“讀后大聲叫好,拍手歡呼”,北洋政府卻大為恐慌,視之為“扔炸彈”,嚴命警察署迅速捉拿印發(fā)傳單之人。6月11日晚,陳獨秀到新世界游藝場散發(fā)傳單,甫到新世界,就引起了暗探的注意與跟蹤。當晚,陳獨秀被警察拘捕,住處也被連夜查抄。

陳獨秀被捕的消息在學生界、知識界引起極大震動。13日,北京《晨報》最先披露了這一消息。隨后,全國各大報紙相繼報道評論。各地函電交馳,社會團體、學者名流、學生等紛紛行動,他們強烈譴責反動政府的倒行逆施,一致要求政府當局立即釋放陳獨秀。

《國民日報》指出,當此“人心浮動之時,政府茍有悔禍之誠心,不應對國內(nèi)最負盛名之新派學者,加以摧殘,而惹起不幸之糾葛也”。

《申報》指出,北洋政府“利用黑暗勢力,以摧毀學術(shù)思想之自由”,已經(jīng)釀起學潮,如今又逮捕陳獨秀,“乃又揚煽其波,激之使動,樹欲靜而風不止,是誠何心耶?”

毛澤東在《湘江評論》創(chuàng)刊號上發(fā)表了《陳獨秀之被捕及營救》一文,推崇陳獨秀是“思想界的明星”,言:“陳君之被逮,決不能損及陳君的毫末,并且是留著大大的一個紀念于新思潮,使他越發(fā)光輝遠大。……我祝陳君萬歲!我祝陳君至高至堅的精神萬歲!”

李達在《民國日報》也發(fā)表《陳獨秀與新思想》一文,他說:“陳先生捕了去,我們對他應該要表兩種敬意。一、敬他是一個拼命‘鼓吹新思想’的人。二、敬他是一個很‘為了主義肯吃苦’的人。”“捕去的陳先生,是一個‘肉體的’陳先生,并不是‘精神的’陳先生,‘肉體的’陳先生可以捕得的,‘精神的’陳先生是不可捕得的。”

北京政府原以為逮捕了陳獨秀,便可以遏制新思想、新文化的傳播,便可以壓抑風起云涌的反帝愛國運動,不料,陳獨秀雖然失去自由,但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、支持和聲援,并因此而名聲大噪,成為婦孺皆知的新派領袖人物。

9月16日,在社會各界的積極營救和強大的輿論壓力下,北京當局不得不退讓。警察廳同意陳獨秀以胃病為由,“準予保釋”,但出獄后“仍應按豫戒法第3條4款施以豫戒”,不得擅自離開北京,不得從事政治活動,并由“巡官等隨時視察按月呈報”,“免其再有越軌行為”。

陳獨秀獲釋出獄后,北大舉行了盛大的歡迎會。李大釗興奮地在《新青年》上發(fā)表白話詩《歡迎獨秀出獄》:

你今出獄了,我們很歡喜!他們的強權(quán)和威力,終竟戰(zhàn)不勝真理。什么監(jiān)獄什么死,都不能屈服了你;因為你擁護真理,所以真理擁護你。

……

你今出獄了,我們很歡喜!有許多的好青年,已經(jīng)實行了你那句言語:“出了研究室便入監(jiān)獄,出了監(jiān)獄便入研究室。”他們都入了監(jiān)獄,監(jiān)獄便成了研究室;你便久住在監(jiān)獄里,也不須愁著孤寂沒有伴侶。

[摘編自《日出東方——中國共產(chǎn)黨創(chuàng)建紀實》人民出版社邵維正/主編]

《南陳北李相約建黨》(下)見《鈑金與制作》2021年第7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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